库尔勒机场、克拉玛依机场供暖锅炉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库尔勒机场、克拉玛依机场供暖锅炉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机场、克拉玛依机场供暖锅炉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库尔勒市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2018030)、《克拉玛依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克区发改工〔2018〕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库尔勒机场、克拉玛依机场供暖锅炉改造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0748-1840CA5044DJ/01

2.3 建设地点:库尔勒机场、克拉玛依机场

2.4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燃气锅炉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库尔勒机场4台2800KW燃气锅炉、克拉玛依机场3台1050KW燃气锅炉)、锅炉房供配电系统改造及土建项目改造施工(包含原锅炉房设备拆除及装修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15日。

2.6质量要求:到达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锅炉制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要求燃气锅炉制造生产厂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6疆外企业须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供热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或燃气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

3.8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11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4燃气锅炉制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及燃气锅炉制造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授权书原件,资质证书提供加盖燃气锅炉生产厂家鲜章的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7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8疆外企业须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9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供热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或燃气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10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2.11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2.12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1条证明资料的,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11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包先生

电   话:   0991-3801427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王宗凯

电   话:   0991-3801160

 

2018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