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DVOR/DME设备更新工程工艺安装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机场DVOR/DME设备更新工程工艺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DVOR/DME设备更新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以新管局函〔2016〕1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艺安装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DVOR/DME设备更新工程工艺安装

2.2 招标编号:0748-1740CA5036DK/01

2.3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机场

2.4 招标范围:

2.4.1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异址更新DVOR/DME设备、地网、天馈系统等;购置免维护蓄电池组(200AH/100AH各1套);配置15KVA UPS一套;配置-48V直流充放电盘,配备50AH蓄电池组。

2.4.2安防系统及传输设备的搬迁改造。

2.4.3旧设备及天线拆除。

2.4.4新飞行程序的编制及发布事宜的办理。

2.4.5室外电气。

2.5 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6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新疆地区民航专业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_MH/)”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其他途径报名无效。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疆地区民航专业工程信息网”《关于发布“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流程”的通知》

4.2报名资料包括: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同样视为证件有效。〕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7拟派项目经理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8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2.9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1条证明资料的,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将报名资料送至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11室 。登陆“新疆地区民航专业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_MH/)”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82号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10楼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地区民航专业工程信息网、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991-3808320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顾志刚

电   话:   0991-3801160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