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已由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840CA5004DJ/01

2.3招标范围:喀什机场保洁,卫生保洁范围如下:

2.3.1喀什机场航站区内、外所有2米以下设施设备及地面的卫生保洁项目,具体包括:国际及国内进港厅、国际及国内出港厅、新老货运大厅、贵宾厅、隔离区、行李分拣区、货运区、登机步桥、办公楼、航管楼、临建楼、职工公寓楼、家属院、机场改扩建外围区域等,及上述区域内公共卫生间、引导标识灯箱、广告灯箱、手推车、各类行输转盘、电梯设备、机场院内的标识标牌、停车场公厕等设施设备相关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卫生间等下水保持畅通,至窨井处的管道;即卫生间地漏、小便器、坐便器、蹲便器等下水每天要清洁除垢及疏通、保持畅通),各类低值易耗品,即:保洁用品(含垃圾袋、厕所用纸、洗手液、卷纸盒、等)、保洁工具(拖把、扫把、毛巾、水桶、清洁车、吸尘器、地毯机、洗地机等,其中洗地机配备中型3台、大型2台)、保洁设备等。

2.3.2航空器客舱保洁工作(洗手间、服务间、客舱等)。

2.3.3航站区陆侧公共区域以及机坪廊桥、旋转梯顶部及地面区域的除尘、冬季清雪、除冰工作;停车场、家属区、草坪、绿化区、机场陆侧道路路面清扫等区域保洁;清运生产、生活、机场扩建等产生的垃圾,并运送至垃圾房(中转站)环卫局垃圾车里。

2.3.4航站楼内、外2米以上的高空保洁项目,包括室内外墙体、玻璃幕墙、门窗、顶棚钢结构、天窗、屋顶、廊桥、旋梯、公安分局摄像头;办公楼、航管楼外墙及指挥塔玻璃等相关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等,高空保洁项目每年至少2次,其中第一次高空保洁在4月10日-4月30日进行,第二次高空保洁在10月10日-10月30日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提前进行申请调整。

2.3.5廊桥内外部高空保洁每月1次、贵宾室地毯清洗每月1次、不锈钢使用拉丝垫清洁及光亮剂保洁处理每星期1次、大理石地面保养抛光每月1次,卫生间每日至少消毒1次、公共区域每周至少消毒1次、所有工作必须填写记录本,经管理部门签字核准及确认。

2.3.6航站区域内除四害工作(候机楼、联检楼、办公楼、航管楼、临建楼、新老车库、家属区等)。

2.3.7航站楼进、出港手推车回收管理及服务。

2.3.8中标方保洁应符合《新疆机场集团服务标准规范》中喀什机场需要达到服务质量规范KPI指标。

2.3.9航站楼卫生间设施设备及用品应由中标方自行看管,发生物品丢失或损坏,发现人为损坏,由损坏人修复或赔赏,未发现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自然磨损造成需要维修的,申请由喀什机场出资维修。

2.3.10喀什机场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而安排零星保洁事项。

2.4项目地点:新疆喀什机场

2.5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年以上的公司;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保洁服务经营项目。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物清洁养护施工企业资质或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6个(含)以上个人高空作业操作证,包含:高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外墙清洗、安装,外墙清洗(绳架作业),高空清洗安装维修等内容。

3.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服务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保洁服务业绩。

3.6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 00分至 14 时 00分,下午 16  时 00分至1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11室  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5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6个(含)以上个人高空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服务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保洁服务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4.2.7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8投标人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9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投标人于2018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 00分至 14 时 00分,下午 16  时 00分至19 时00分,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11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 10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  新疆喀什机场路473号,喀什机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喀什机场路473号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杨  鹏

电    话:   0998-2928009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王宗凯

电    话:  0991-3801160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