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自助值机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函[201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补助资金、吉林省、长春市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企业自筹60%,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自助值机软硬件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3资金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补助资金、吉林省、长春市及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CUSS LIC/SW软件、自助值机设备
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交货期:
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40日内具备交货能力,设备到现场实际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3.4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4年11月1日(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1月1日(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记录及受惩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应提供最近3年(2014-2016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wulingxuan9031@126.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财务审计报告、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11 时,下午 14时至16 时,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10-84384817,温女士。
5.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1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1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 系 人:武凌玄、杨秋月
电 话:010-84384719、010-84384801
传 真:010-84384739
电 子 邮 件:wulingxuan9031@126.com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626679362